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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作为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其消防安全至关重要。然而后勤保卫部在巡查时注意到部分学生存在私自接入消防用电的情况,这不仅给宿舍的消防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也严重威胁到了大家的生命安全。
为消除火灾安全隐患、杜绝学生违规使用消防电源、加强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近日后勤保卫部积极行动,组织物业服务中心对学生宿舍开展了消防电源的整改工作,旨在从源头上解决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本次整改工作能从根源上杜绝学生违规使用消防电源的可能性,同时确保无论何时消防指示灯都能够正常使用。
违规案例与警示
注意!
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盗用电力金额较大,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则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东莞城市学院学生公寓服务与管理细则》第十章处分细则第六十一条 有以下行为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
(十四)破坏或私自挪用消防设施设备,私自接拉消防用电等行为。
对于私接消防用电的情况,一经发现我校也会按照规定严肃处分。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加强消防安全意识,切勿因为个人一时的便利而酿成大祸!
下一步,城院后勤保卫部将继续加强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对学生宿舍违规使用电器的查处力度,加强消防安全的教育与宣传,为学校消防安全筑牢防线。
文字:詹子阳
图片:后勤保卫部
排版:詹子阳
初审:曹建军
复审:曹建军 刘智航
终审:段妍君